【導讀】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賠償,首先應由交警根據雙方違章過錯情節及過錯與事故結果的因果關系對責任進行認定。對責任認定不服,可在收到責任認定十日內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復核申請。傷者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傷者的具體傷殘程度、責任分擔、實際花費、戶口性質、年齡大小、工資收入、住院時間長短等情況詳細計算。那么具體交通肇事賠償標準是多少?交通肇事賠償方案是什么?下面讓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
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第二項:“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為:
一、不構成傷殘級別的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鑒定費等。
二、構成傷殘級別的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鑒定費。
三、死亡的賠償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鑒定費。
以上各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一)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的損失
1、醫療費:根據實際開支情況,憑醫院發票要求;
2、住院伙食補助費:武漢法院都是參照本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認定為15元/天;
3、營養費:醫囑或鑒定意見上有加強營養的說明,則可以要求,一般認定為15元/天,;
4、后續治療費:根據鑒定意見書上確定的數額要求,如果沒有鑒定,又需要后續治療的,可以等到實際治療后,根據醫療費發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傷殘賠償限額項下的損失
5、殘疾賠償金:城市居民戶口:24852元/年,農村居民戶口:10849元/年。(這兩個標準為2012年的,2013年的暫時還沒有頒發,但數額要肯定是增長)。 以城市戶口為例,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24852元/年×20年×傷殘賠償系數。傷殘賠償系數根據鑒定結論來定。十級傷殘就是0.1,九級傷殘就是0.2,八級傷殘就是0.3,七級傷殘就是0.4,六級傷殘就是0.5,五級傷殘就是0.6,四級傷殘就是0.7,三級傷殘就是0.8,二級傷殘就是0.9,一級傷殘就是1.0。
死亡賠償金:城市居民戶口:24852元/年,農村居民戶口:10849元/年。計算20年。喪葬費:武漢地區上年度6個月的平均工資。
6、護理費:一般都是根據鑒定意見書上確定日期計算:法院認可的數額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費:根據診療時間、就醫和鑒定地點、通常乘坐標準等確定,有票據的根據票據來,沒有票據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幾百元;
8、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鑒定意見書上來確定。每天的誤工費,根據自己的事情收入確定。例如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憑據就能證明收入情況。如果不能證明收入情況,則根據自己從事的行業平均收入計算。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的工作情況,則根據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標準計算。
9、精神損害撫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標準為5萬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項下的損失
10、財產損失:根據修理的發票,估價等確定。
(四)其他損失
11、停車、拖車費:根據停車、拖車費收據;
11、車輛損失鑒定費:根據車輛損失鑒定費票據;
12、法醫鑒定費:根據鑒定費票據及因鑒定產生的診斷費收據。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責任,然后按責任比例賠付。如果小事故,能夠自己協商的,可以直接報保險公司處理。
1、如果是同等責任,可選擇各賠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這種需要雙方保險公司達成共識才可以),這種處理適合雙方損傷差不多的情況。或者保險公司互賠(即本車由對方車的保險公司理賠),也是適合雙方損傷差不多的情況。復雜一點的就是,自己保險公司賠50%,對方賠50%。資料的話就只是發票需要開兩張,均分維修費,其他一樣(一般是雙方損傷相差較大的情況)。
2、主次責任與同等責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賠付或者互賠(除非保險公司能達成協議),按責任比例進行賠付,發票一樣按比例開兩張。
3、全責,這是比較好處理的一種情況,以上兩點都是需要報各自的保險公司。這種情況只需要全責方報保險就可以了,三責的所有損傷都由全責方理賠。三責無損,提供交強險的復印件就可以了。
4、單方事故,這種情況可以不報交警(小事故,不影響道路安全),直接報保險公司即可。
5、出現人員傷亡,賠付也與上面的差不多,超過交強險部分,由三責險賠付。(需提供醫療發票,進口藥不賠付)
附:理賠資料——本車保單復印件、駕駛證(報案人的)、行駛證復印件、被保險人身份證、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事故認定書或者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單、維修發票、保險公司定損單。
如存在三者車,三者資料包括:交強險復印件、事故認定書或者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單、保險公司定損單和維修發票。(如果三者無損,還是要提供交強險的復印件和事故認定書或者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單)
以上介紹的是買全保的情況,如果有的險種沒買,則會相應扣除那部分的賠款(即屬于此險種責任的)。
1、交通肇事后交警判定車子全責,保險公司應該怎么賠償?
機動車在保險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經過公安機關事故處理部門確定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的,需要機動車主按照責任承擔事故的損失賠償,在賠償結束以后,按照保險合同條款中投保內容申請保險理賠。針對第三者的損失賠償,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內先于理賠,超過限額部分從商業險給予理賠。
2、司機無過錯,撞了闖紅燈的人怎么規定的?
發生撞人的交通事故,機動車司機無過錯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但應該對受傷者的損失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如果是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則機動車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駕駛證怎么處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果承擔主要責任,就構成犯罪,駕駛證吊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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